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教育部2026年将继续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
二、活动目的
推动教育家精神实践转化,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讲述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感人故事,多维度、多视角展现新时代教师风采,用身边可感可及可信的鲜活事迹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推动教师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广泛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强大合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土壤,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活动按照省级展演、片区展演、全国展播分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省级展演。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讲述活动。每省份选派4名教师参加片区展演,历年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以及2026年巡回宣讲团成员和拟推荐全国“最美教师”人选不再参与此次活动。
(二)片区展演。结合去年活动实际情况,今年活动分6个片区开展集中展演。
第一片区:包括北京、内蒙古、江西、青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江西承办;
第二片区:包括天津、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由甘肃承办;
第三片区:包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新疆,由山东承办;
第四片区:包括山西、江苏、安徽、河南、陕西,由江苏承办;
第五片区:包括上海、浙江、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由重庆承办。
第六片区:包括福建、湖北、广东、宁夏、香港、澳门,由湖北承办;
请各片区于5月10日前,择优推选10名教师参加全国展播。片区展演期间,中央主流媒体同步线上播出。每人讲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可配以影音、图片等作为背景。
(三)全国展播。教育部将统筹考虑学段、类别、年度主题重点、展演效果等因素,在片区推选的教师中,确定16-20人参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讲述我的育人故事-2026年教师节特别节目”,并纳入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各地各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参与,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此项活动。要坚持日常培育和重点推荐相结合,传统展演和融媒体传播相结合,优秀教师培育、推选、展演、宣传相结合,创新活动方式方法,推动教育家精神转化为一线教师生动实践。
(二)严格标准、择优推选。推荐教师要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后续展演宣传和节目录制等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各地推选教师应兼顾学段、类型,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和“卡脖子”技术突破、服务乡村教育(如“特岗计划”)、教育教学改革等,凸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效果显著等教书育人故事。故事链条要清晰完整,用细微行动和真事真情,折射教育的温度与力量,彰显教师的责任与担当。
(四)明确责任、保证时效。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3月9日(周一)前报送联络表(附件1)。4月3日前报送推荐参加片区展演人员名单(附件2),以及个人讲述视频和2张讲述活动照片的百度网盘链接(链接地址设置为永久有效),视频和照片均以省份+学段+学校+姓名命名,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师工作司王春阳,010-66097864;孙晓虎,010-66096737。电子邮箱:sdjsc@moe.edu.cn.
附件:1.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联络表
2.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
3.影音、图片格式要求
教师工作司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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