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要求,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在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等程序,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至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要求,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在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等程序,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至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2025年度1+X证书(化工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化工精馏安全控制)工作计划
2025年度北京化育求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化育求贤公司”)将持续扩大化工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化工精馏安全控制两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影响力,继续做好培训及考核工作,为更好的服务于各单位和考生,化育求贤公司发布2025年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试点单位申报 2025年度化育求贤公司继续开放试点院校申报,请各院校根据本省教育厅通知及职业技能登记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放时间,合理
办学能力高水平、产教融合高质量,是第二期“双高计划”建设的基本目标。两个目标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办学能力高水平,要靠产教融合高质量来保证;同时,产教融合也只有落实到办学层面、落实到教学环节,才是真正的融合。办学能力高水平,最终要体现在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基地和教师等关键要素上。为此,要全面深化以“五金”为代表的教学关键要素改革,使之科学化、系统化。措施落实落细,改革走深走实第二期“双高计划”建
在推动教育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加快提升高等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成为当务之急。2025年1月,教育部印发《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高职院校的办学能力评价提供了系统框架。《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根据国家框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力争到2030年完成全覆盖评估工作。本文结合前期测试经验,探讨高职院校办学能力
当前,高校思政教育正经历着深刻变革,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为这一变革注入了新的活力。人工智能与高校思政教育的融合,不仅是教育技术创新的重要趋势,也是提升思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关键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一融合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采取有效的策略和措施,推动高校思政教育创新发展,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迭代,高校思政教育工作者能更高效、便捷地采集、分析教育对象的数据信息
刘超出席Engineering学术专题会议——“6G 关键使能技术、标准和实践”
1月10日,Engineering学术专题会议“6G 关键使能技术、标准和实践”在北京召开。本次活动由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等联合主办,社党委书记、社长刘超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主任费爱国,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黄善国,《中国工程科学》杂志社社长延建林等出席并致辞。 刘超在致辞中回顾了高教社与中国工程院在学术领域的合作历程,特别是共建中国
各有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现代化工HSE职业能力等级标准(T/CEACI-A0023-2024)》要求,推动化工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促进现代化工HSE技能竞赛的技术交流,提高参赛院校的技能水平。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拟于2025年1月17日至1月22日举办现代化工HSE技能竞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随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不断深入,实践教学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职业院校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与更新速度往往落后于行业发展步伐,已成为制约职业教育实践教学质量提升的一道难题。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以下简称“河北石油职大”)作为首批职业本科院校之一,通过自主研发教学仪器设备,实现教学设备从“怕损坏”到“不怕坏”再到“鼓励坏”的蜕变,搭建深度学习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24年11月4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会同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长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有关背景 2018年,科技部、财政部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国科发资〔2018〕4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