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语函〔2020〕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要求,今年,省教育厅继续开展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认定南京大学等48所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
希望相关高校继续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始终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师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的总体目标,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学校名单.docx
江苏省语委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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