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按教育部评估中心要求和省级高等院校办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需要,决定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全省所有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都需采集2018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于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其中,下半年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高校,应按照专家组进校评估认证的时间安排,提早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二、请学校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址http://udb.heec.edu.cn/)进行数据填报。学校在数据填报前应认真学习教育部评估中心2018年6月修订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三、学校应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明确分管校领导和负责部门,牵头并协调校内有关单位共同做好此项工作,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四、学校在数据采集和填报过程中,可加入教育部评估中心创建的省级数据采集交流群(345879074)咨询相关问题,也可加入我中心创建的福建本科数据采集群(480589625)交流相关问题。
联系人:谷俊松0591-87091235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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