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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高职院校根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做好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每校限报1项),于9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我厅职成处,电子版发至fjzcc@163.com。

  联系人:念航,电话:0591-87091358。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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