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高职 高职政策专栏 内容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有关本科高校、行业企业: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3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17〕2号)要求,经学校(单位)申报、设区市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将福建省第二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1)。

  各培育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开放共享机制,面向全省本行业或本区域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提供实习实训、师资培训、技能竞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等多种公共服务,依托企业建设的公共实训基地应把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训和教师实践作为重要任务;加强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条件建设,配置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实训指导师资队伍;创新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

  各培育项目单位要认真编制《福建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以及时间表、路线图,并于9月15日前报送我厅。项目建设期原则上3年,各培育项目单位每年要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年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厅。建设期满,经评审通过的,认定为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联系人:念航,电话:0591-87091358,邮箱:fjzcc@163.com。

  附件:

       1.福建省第二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

     2.福建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任务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

 

福建省第二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培育建设项目

序号

公共实训基地名称

项目单位

培育类别

1

泉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泉州市教育局

A

2

福建汽车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A

3

福建小学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A

4

宁德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宁德市教育局

A

5

福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福建商学院

A

6

福建VR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福建省网龙普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B

7

福建建筑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B

 


实训基地 甄选模板
赚钱
投稿
客服
QQ扫码/ 点击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寻求
合作
微信扫码咨询
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