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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报送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66号),为做好2017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发布年度就业状况分析报告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含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于2017年9月10日前登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125.77.73.26/jyb-zhongzhi/)填报2017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数据。

  三、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要提交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毕业生就业总体情况、各专业大类就业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工作举措、发展趋势预测等(可参照《中国中等职业学校毕生生就业状况分析报告(2016年)》),同时,要对报送的分析报告进行

  严格审核,确保具体数据、文字表述准确、严谨。分析报告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我厅职成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fjzcc@163.com。。

  联系人:施政;电话:0591-87091249。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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