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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海峡两岸教育合作十年成就展的通知

有关高校、有关单位:

  为全面回顾与总结海峡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成效,展示两岸高校教育交流与合作系列成果,检阅闽台高校合作办学成就,进一步推动两岸高校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经研究,决定举办“海峡两岸教育合作十年成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

  福建工程学院

  协办单位:福建江夏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福建商学院

  海峡两岸教育交流促进协会(台湾)

  二、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17年10月12-16日

  活动地点:福州马尾琅岐海峡两岸青年交流营

  三、活动形式、内容和计划

  (一)活动形式

  为了充分展示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成就,扩大社会影响力,本次成就展设计为主体展与常设展。

  主体展设在福州马尾琅岐海峡两岸青年交流营一楼展厅,展览时间为2017年10月12-16日。主要展示四个方面内容:(1)我省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十年成就;(2)我省有关高校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十年成就,重点展示闽台高校实施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所取得的系列成果;(3)部分省外高校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所取得的系列成果;(4)台湾相关高校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及创新创业系列成果。

  常设展地点为福州三坊七巷黄巷36号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两岸文化教育交流中心”。常设展分两期举行:第一期在主体展之前组织有关高校参加两岸大学生创新创业系列成果预展,展览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2017年10月9日。第二期为主题展之后,将大部分主体展成果续展两个月,向社会公众开放,展览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2月19日。

  (二)活动内容

  为了进一步扩大本次成就展的社会效益,营造两岸高校密切合作与大学师生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本次成就展期间将开展如下系列活动:(1)举行成就展开闭幕式;(2)滚动播放海峡两岸教育合作十年成就宣传视频;(3)举办两岸青年学生创新创业论坛;(4)遴选福建省3-6所普通高校举办主题日活动,每校主题日活动时间为半天,自2017年10月13日至15日止;(5)拟签署京闽、陕闽教育全面合作战略协议。

  同时,在成就展续展期间还将开展如下系列活动:(1)两岸高校教师开展以创意、创新、创业为主题的论坛或沙龙等系列交流活动;(2)《海峡两岸教育合作成果研究报告》两岸专家研讨会;(3)两岸大学生国际贸易经营实战沙盘竞赛;(4)两岸大学生茶文化及茶艺表演或竞赛;(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琴棋书画展演暨竞赛活动;(6)科技、文创作品等竞赛活动。

  (三)活动计划

  本次成就展计划安排:10月12日上午,同“第四届海峡两岸应用技术类大学校长论坛”一起举办开幕式,播放海峡两岸教育合作十年成就宣传视频,拟签署京闽、陕闽教育全面合作战略协议,举行两岸青年学生创新创业论坛。10月13-15日,举办主题日活动(每个申办高校半天)。10月16日上午,举行颁奖暨成就展闭幕仪式。10月16日以后,举行历时两个月的常设展览。

  成就展的主体展设计为台湾高校20个展位(即20所高校),福建高校20个展位(即20所高校),省外高校8个展位,请有关高校积极申请报名,需在常设展中续展的也请一并提出,原则上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本科高校与国家示范(或骨干)高职院校应优先报名参展。展览期间应组织志愿者进行讲解。综合展厅和各高校展位的总体框架由我厅统一设计布置。同时将进行相关资料、视频和图片的征集,为制作宣传视频,摄制组可能会进行实地拍摄和现场采访,请有关高校配合与支持。

  成就展的常设展中关于两岸大学师生创新创业系列成果的前期预展,由福建江夏学院负责。各有关高校均可申请参展,我厅将遴选部分参加预展的优秀成果作为主体展综合展厅中的系列成果予以展示。

  成就展期间将举办两岸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共遴选6名(台湾高校3名)大学生发言,请有关高校做好推荐工作。

  成就展期间还将以学校为单位举办主题日活动,我厅免费提供场地、灯光和LED大屏。活动方案自定,活动期间应组织300名以上师生参加,请有关高校积极申报。

  本次成就展还将设最佳组织奖3名、优秀组织奖8名,教师参展成果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5名,学生参展成果设特等奖6名、一等奖9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活动是两岸高校交流合作的一次盛会,是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前的一次大型交流活动,请有关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相关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二)为提高本次活动高校师生的参与率,2017年10月12日-16日成就展期间,请福建工程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建商学院(亭江校区),每天组织不少于100名师生参加活动;在榕高校每日至少组织50名师生参加活动。福州以外闽台合作有关高校应组织30名以上师生代表参加,其他高校视情况可组织部分师生代表参加相关活动。

  (三)为增强本次活动的社会效果,承办方应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联系人:何君晨,邮箱:hxjy517@126.com

  附件:海峡两岸教育合作十年成就展工作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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