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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材料修正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6〕8号),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对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后,评估中心依据问题反馈,汇总形成了《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材料存疑名单汇总表》。有关参评专业点可联系评估中心秦敏燕老师,咨询本专业存疑材料的详细内容(电话0591—87091202)。

  依据本科专业评估规则,所有参评专业点可以依据公示问题反馈、自查问题情况,在11月7日24:00—9日24:00期间,自行对所填报的评估材料进行最后修正。

  下阶段,本科专业评估将进入材料核查、专家评议环节。由材料核查组核定的问题材料,将依据评估指标规定进行扣分(上限10分)。

  附件: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材料存疑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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