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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委教综〔2017〕1号)安排,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从2017年起启动实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宣部、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要求,紧密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在全省高校遴选建设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培育一批高水平教学名师、打造一批优秀教学团队,促进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教学效果的不断提高,带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二、申报对象及推荐名额

  全省普通高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关人员。每所高校可推荐1~2个名师工作室。

  三、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实行领衔名师负责制,设领衔名师1名,团队成员5~7人,另设1~2名中青年教师研修学习流动岗位。具体条件是:

  1.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措施保障有力。

  2.名师工作室成员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工作室成员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原则上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领衔名师所在单位的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3。

  3.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理论素养和科学的教学理念;原则上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且仍承担本专科生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秀;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省级马克思主义理论读书社指导老师。

  (2)近5年获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教学成果奖或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近5年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主持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

  (4)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教学类成果或奖项。

  四、主要任务

  1.培养青年教师。研究制定工作室工作计划和学员培训计划,建立学员学习进修业务档案,实施全程指导,负责学员年度考核,并作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按年度提交主管部门。积极吸收其他高校青年教师加入工作室进行研修,研修时间为期1年,研修形式为非脱产学习。

  2.指导青年学生。指导大学生理论读书社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培养一批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学习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专家讲座。

  3.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及时总结先进教学经验,并通过组织教学观摩、教学研讨会、巡回宣讲等形式加以宣传、推广。每年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提交不少于2个专题的示范教学录像(主持人至少主讲1个专题)。

  4.开展教学研究。根据工作室目标定位,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以工作室主持人为核心,集中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专题论坛。

  五、遴选原则与程序

  (一)遴选原则

  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统筹考虑本专科等不同类型的学校。

  (二)遴选程序

  1.各高校根据申报名额和申报条件广泛动员、择优遴选,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申报材料。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人选,并以领衔名师名字命名工作室,印发文件予以公布并授牌。

  六、管理与保障

  1.首批“福建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将择优确定10个。工作室资助期限为2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每年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理论宣讲、交流研修、跟岗学习、送培送教、学习考察、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实践创新、论文发表、书籍出版等。

  2.工作室所在高校应承诺对入选工作室按照不低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落实专门场地和办公设备,并在评先树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配套经费、办公场地落实不到位、使用不合理的高校,取消工作室资格。

  3.工作室领衔名师在支持期内每年须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年度进展报告》,报告任务执行等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含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高校审核盖章后于当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委思政处。

  支持期结束3个月内,工作室领衔名师要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典型经验材料、支持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情况、效果及社会影响等,并经所在高校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委思政处。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室工作成效、学校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等作出考核意见。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不合格”的撤销工作室资格和领衔名师称号。

  七、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各申报人要按照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以及开展相关工作的佐证材料。申报表、佐证材料需经学校党委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版与申报书word文档(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于9月11日前报送我委思政处。请各校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联系人:林婷婷、林曦,电话:18144046584、0591-87091416,邮箱:fjsjzw@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大楼1105办公室。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年度进展报告

      3.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总结报告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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