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现正式发布“‘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专用标志(以下简称“专用标志”),相关使用要求如下:
一、已入选的“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可向出版社申请,在教材封面、扉页等位置标注专用标志。
二、专用标志的圆形图标参考直径为15—20mm,具体大小可根据教材开本调整,以图案文字可识别为宜。专用标志图案、颜色和文字内容不得更改。
三、专用标志使用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到期后自动失效。在专用标志使用期内修订的规划教材,在通过审核后可继续使用专用标志至使用期结束。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扩大或变相扩大专用标志使用范围,盗用、仿冒专用标志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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