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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南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环节结果的公示

  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我厅于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17日,组织专家对广州南方学院进行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条件评价。经评价,该校各项数据达到基本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10-66097855;邮箱:pgc2024@126.com。


广东省教育厅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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