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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福建省大学生辩论赛暨第十六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科协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关于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福建省高校代表队选拔规则的通知》(闽科协发〔2014〕21号)的规定,拟于2017年4月份在福州举办2017福建省大学生辩论赛暨第十六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选拔赛(以下统称为“省赛”),并从中选拔出两所高校代表福建省参加第十六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拟于2017年7月在台湾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高校资格:在福建境内的大学本科院校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请有意参加本年度省赛的高校于2017年2月20日前填好回执表并盖章,传真至省科协闽台科技交流中心或扫描发邮件至hxszwh@163.com。

  二、承办高校资格:在福州市区的大学本科院校均可自愿报名举办。请有意承办省赛的高校,于2017年2月20日前填好回执表并盖章,传真至省科协闽台科技交流中心或扫描发邮件至hxszwh@163.com;若有两所或两所以上高校同时申请承办,则由抽签决定。

  三、承办高校职责:负责承担举办省赛所需的费用,负责省赛的相关组织和接待工作,确保本次赛事办得安全圆满、精彩纷呈和充满活力。省科协将给予承办高校适当经费补助。

  四、比赛规则:省赛的比赛规则比照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赛制,采用投票和打分相结合的评判方式。

  五、代表队组成:辩手应为在读大学生或硕士研究生,每支代表队由领队、指导老师各1名,辩手5名(其中1名候补)组成。

  六、奖项设立:团体总分前四名(冠、亚、季、殿军),最佳辩手奖、优秀辩手奖,优秀指导老师奖(进入前四代表队),优秀组织奖。

  七、选拔规则:获得本年度省赛冠军的高校代表队将直接获得入选参加第十六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资格;承办本届省赛高校代表队若获得亚军将直接获得入选资格,若获得季军则需与亚军代表队抽签决定入选资格,若获得殿军及之后的名次,则获得亚军的高校代表队直接获得入选资格。

  具体赛事安排由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和福建省科协闽台科技交流中心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牙琴13859087781;秦竟13705054443

  传  真:0591-87533181

  附件:2017年福建省大学生辩论赛暨第十六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选拔赛报名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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