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凝聚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力量,发挥更多优秀院校在校联会工作中的作用,依据《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第七届主席团单位增补及退出规定》,现决定开展第七届主席团成员单位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资格
申请增补为第七届主席团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为校联会成员单位;
3.第七届主席团成立(2024年4月)以来,承办过校联会会议、活动或提供过相应工作支持的单位;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国家或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职业本科学校;曾获“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或“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奖”。
二、增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成员单位向校联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
2.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要求的候选单位提交主席团会议审议;
3.主席团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增补名单在校联会官网公布。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四、材料报送
请将《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第七届主席团单位增补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寄至校联会秘书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xlh2003@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主席团增补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891951,15867304061
邮寄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大学联盟大厦1105室(邮编315800)
附件: 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第七届主席团单位增补申报表
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
2026年3月27日
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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