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规定,现将2024年辽宁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1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6-1 号
电话/传真:024-86907178
附件:1.2024年辽宁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名单
2.2024年辽宁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名单
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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