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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有关部署,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高校青年人才工作调研情况,现就开展全省普通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陕西“三个经济”发展大局,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人才强省”“人才强校”战略,聚焦“四个一流”“双万计划”“双高计划”,突出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从事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急需学科专业的青年人才中进行选拔。对长期服务于基层一线或贫困地区的优秀青年人才,要大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中省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三、推荐数量
      此次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水平大学原则上不超过10人;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原则上不超过5人;省属高职院校原则上不超过3人;省属民办高校原则上不超过1人。
      四、选拔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高校按照工作要求,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职业道德、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并根据所分配名额提出本校候选人,经公示后,报省委教育工委。
      (二)专家评审。省委教育工委根据候选人学科专业类别聘请同行评审专家,通过审阅材料、会议评审等方式,提出建议人选名单。评审工作实行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结果公布。专家评审结果由省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审定,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①推荐情况函1份(内容包括学校开展评审推荐工作情况,具体的推荐程序、被推荐人名单、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合并装订)。②以上全部书面材料电子版。
      (二)各高校要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要开展实证核验,加强核实核查。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并对推荐高校进行通报。
      (三)各高校于2019年7月10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陕西教育干部培训西安石油大学基地(西安石油大学明德校区)培训南楼一楼117室。如有涉密材料请进行脱密处理,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请注意留存。
      省委教育工委联系人:姚鑫    电话:029-63907013
      材料报送联系人:白鹏        电话:029-88382142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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