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等学校评估项目安排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3号)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54号)要求,按照评估工作总体部署,2024年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已进入参评对象信息公示阶段。现对我省参评项目自评报告等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请予监督。
联系人:孙江源
电 话:0931-8826130
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甘肃省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自评信息公示
本文链接:

.7883aa6.png)
.f98b3de.png)
.435041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