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科信函〔2023〕72号)要求,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经过学校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并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审议,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9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联系人:卢媛,联系电话:0471-2856326。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专项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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