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37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4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40号)要求,经逐级推荐、材料评选、现场答辩和会议研究,确定了首批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以及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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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1: 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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