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近日发布关于2024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知,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要求,2024年10月考试期在专、本科层次专业中开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14:30至17:00,报考时间为9月5日8:30至6日20:00。根据相关要求,“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
2024年下半年办理毕业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不作要求,仍按原要求进行。2025年起,所有专业考生无论选择何种类型考试计划申办毕业,均须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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