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暨“第十五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有关部署,经组织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和我厅审核,拟推荐广西师范大学刘金玲等14名辅导员参加全国2023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暨“第十五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人选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共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选有任何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署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我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2009室;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104、5815115(传真)。
附件:广西拟推荐参加全国2023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暨“第十五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展示活动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0月8日

本文链接:

.7883aa6.png)
.f98b3de.png)
.435041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