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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申报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1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辽教通〔2024〕34号)安排,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评审推荐工作经组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东北大学等10所学校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将具体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0日至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书面反馈,电话:024-86894516(传真),电子邮箱:zfc@ln.gov.cn,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以单位名义反馈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系。逾期及匿名反馈的不予受理。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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