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2号)精神,经省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省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映,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清晰的线索。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102室;收件人:浙江省学位办。邮箱:zjsxwb2024@163.com。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本文链接:
浙江省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推荐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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