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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市县督查激励评审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方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4〕1号)要求,经过专家评选、评委会评议和省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拟推荐阜阳市、宣城市、黄山市、灵璧县、金寨县、湾沚区作为2023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9日至3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詹生琪

联系电话:0551-62827839。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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