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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和专业带头人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方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和专业带头人培养工作,经遴选、培养、结业考核、专家综合考评和公示,确定职业院校名师70人、名校长33人、专业带头人208人,现予以公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单位)要落实选、育、管、用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持续为名师名校长和专业带头人成长提供支持,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和专业带头人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省职业教育教师校长能力素质整体提升。省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和专业带头人要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主动承担人才培养、教学研究、资源建设、社会服务等任务,不断提升综合素养和教育管理水平,为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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