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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上海市就业创业优秀个人名单公示

根据《上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高校申报推荐、省级遴选等环节,候选单位和个人名单如下。现定于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进行公示。

如您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委学生处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杨慧丽;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303室;邮编:200003;电话:2311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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