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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遴选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10号)要求,经相关学校申报,我厅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拟确定立项50个项目,作为“山东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6号)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拟定我省向教育部推荐的23个项目。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遴选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51793807、51793806,传真:0531—51793808。



附件:

1. 山东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拟立项项目名单.docx

2. 山东省拟向教育部推荐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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