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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期调整和补充储备学校建议名单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中期调整和补充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各市和省属高校开展了相关工作,在各市和省有关部门上报材料的基础上,于7月12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研究提出了我省“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期调整和补充储备学校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等信息。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7月15日

联系方式和人员:

省发展改革委  贾  凡  0311-88600775   0311- 88600079(传真)   shehui@hbdrc.gov.cn  

省 教 育 厅  刘治利  0311-66005098    LZL7057670@126.com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王  鹏  0311-66908521      361893272@qq.com

 

 附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期调整和补充储备学校建议名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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