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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芙蓉计划”——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23〕7号

关于申报2023年“芙蓉计划”

——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湖南省省级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湘人才发〔2022〕1号)、《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9〕3号)精神和打造“为时代育新人”品牌的工作思路,现就开展2023年度“芙蓉计划”——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芙蓉计划”——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分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三个类型。具体建设标准和内容详见《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实施细则》。项目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实施。2023年拟培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青年骨干10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10个、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5个。

二、申报说明

项目支持对象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含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含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三种身份。

1.实行限额申报。“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原则上各高校可申报3项,申报类型和身份均不得重复。已获教育部和我省立项支持的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主要支持对象、团队负责人、主持人等,不得申报2023年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在带领学生支援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和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省内外有显著影响力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可酌情由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会(含二级研究会)和所在高校研究后申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名额不占所在高校指标。具体要求见《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实施细则》。

2.严格审核把关。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实施细则》要求,严把人选质量条件,统筹申报类型和身份,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人选推荐材料应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如有异议,高校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高校党委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高校,省教育厅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三、报送要求

1.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实际统筹做好项目择优申报工作,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2.项目申报材料为《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青年骨干建设项目申报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以及《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汇总表》。

3.高校分别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每一个具体项目一袋,袋子正面贴申请书封面),于指定时间前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厅思政处),邮寄与快递以收到时间为准,所有申报项目不接收支撑材料。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版所有材料请提交word版,每校申报材料电子版应分别打包成压缩包,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2023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高校名称”;压缩包命名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高校名称”;每个申报材料word文件具体命名为:“优秀工作者项目类型名称+高校名称+项目申请人”“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汇总表+高校名称”。

4.本次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和院(系)单独申报,超申报名额、逾期或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5.有关项目申报表格和项目实施细则,请在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主页资料下载栏下载。

6.未尽事宜,请联系工委宣传部(厅思政处)。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办公楼902室,邮编:410016;

联系人:刘晨、周友

联系电话:0731-89823585、85715329

电子邮箱:hnsztsgc@163.com。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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