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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成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经各有关高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遴选,现对我省拟推荐258项成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拟立项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教育厅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8271。


   附件: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成果一览表.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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