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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申报成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现将我省拟申报成果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13日至2月24日(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拟申报成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教育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邮政编码:310014。联系电话:0571-88008980,电子邮箱:ky88008970@126.com。

附件: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申报成果一览表.xls

浙江省教育厅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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