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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60000万元的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7905,传真:020-37627457。


   附件1-1:国家“双高计划”省财政支持资金安排一览表.pdf

   附件1-2: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奖补资金安排表.pdf

   附件1-3:2023年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工作经费安排表.pdf

   附件1-4:经济欠发达地市中职学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表.pdf

   附件2-1:绩效目标表(高职“提水平”).pdf

   附件2-2:绩效目标表(中职“强发展”).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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