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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对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2〕33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高等教育(研究生)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选出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93项,其中特等奖30项,一等奖30项,二等奖33项,同时推荐30项特等奖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如对公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内向市教委科研处提出。(以邮政寄出日期为准)

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市教委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市教委科研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邮编:300074,联系人:刘海波,联系电话:022-83215357。

附件:1.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公示名单。

      2.推荐申报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公示名单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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