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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省内高校申报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项目的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遴选工作。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会议审议,拟推荐项目36个(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意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须签署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对异议者身份我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联系人及电话:杨延金,024-86907178;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邮编:110032。

  附件:辽宁省高校申报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项目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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