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高职 高职政策专栏 内容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省内高校申报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项目的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2〕9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7号)有关要求,结合《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参评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26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省内高校申报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遴选工作。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会议审议,产生拟推荐项目70个(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及电话:张越,024-86610566;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110032。

附件:辽宁省高校申报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推荐项目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0日

教学成果奖 甄选模板
赚钱
投稿
客服
QQ扫码/ 点击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寻求
合作
微信扫码咨询
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