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字〔2018〕11号
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启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的意见》(鲁教职发〔2015〕4号)精神,经研究,启动第四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
各有关高职院校要紧密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相关产业,认真学习把握鲁教职发〔2015〕4号文件精神,明确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要求、流程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时高质量完成开发工作。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继续按照每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20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及行业企业调研、学术研讨、专家评审、开发过程培训、开发人员补助、图书资料购置等。各有关高职院校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各牵头学校在2018年5月10日前将具体的开发方案上传至山东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管理系统。在开发过程中若有问题,请与我厅职业教育处联系。
附件:1. 山东省第四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进度安排.docx
2. 山东省第四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分工安排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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