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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银发精英”汇聚计划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2021109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银发精英”汇聚计划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面向国内外积极吸引教育领域退休人才到我省服务,根据《海南省教育领域“银发精英”汇聚计划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2021年度教育领域“银发精英”汇聚计划人才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5月13日后到海南工作符合《海南省教育领域“银发精英”汇聚计划实施方案》人员条件的省外退休高层次人才,或目前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并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签订协议到岗工作的省外退休高层次人才已入选我省其他人才项目的退休人才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分类标准(2020)》A、B、C类标准的人才,其中A类人才标准的年龄要求70岁以下,符合B、C类人才标准的年龄要求65岁以下,特别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二)原则上协议聘期五年以上,且每年在琼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流动的情形。

、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按照管理权限,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各学校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合格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受理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学校)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公示发布。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审定发放“银发精英”证书。

、申报要求

(一)海南省教育领域2021年度“银发精英”申报书(一式三份);

(二)申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复印件、在海南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三)其他佐证材料(包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所列科研项目、获奖、论著、专利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31,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唐燕妮,联系电话:0898-65343302。

附件:海南省教育领域2021年度“银发精英”申报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教育领域

2021年度“银发精英”申报书

申 报 人      (中文)        (英文或拼音)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填表日期                


填写说明

一、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

(一)联系电话:指申报人本人的联系电话。

(二)申报单位:指用人单位。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确保联系畅通。

二、申报正文

(一)照片:近期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的电子照片)。

(二)身份证件号和护照号:指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号码。

(三)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申请人所获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全称。

(四)申报依据:符合申报的范围与条件,根据《海南省教育领域“银发精英汇聚计划实施方案》引进对象与条件填写,如果符合多款,可全部列出。

(五)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按照从往至今的时间顺序,起始和终止日期,均具体到月份。

(六)申请人和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应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有效,申请人和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须分别由申请人、申报单位法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姓名

中  文

性   别

照片

外  文

出生日期

曾用名

民   族

国  籍

政治面貌

出生地

身份证号

户  籍

护照号

目前从事职务

(岗位)或专业

专业技术

资    格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中文

英文

退休前单位及职务(岗位)

中文

英文

现任职单位及职务(岗位)

现任职单位

实际开始工作日期

申报依据

一、主要教育经历(从大专起)

起止时间

院校(系)名称

专业

学历/学位

二、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单位名称

从事专业

职务

职称

个人专长

、主持或主要参与的科研项目5项以内

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和

来源

经费(万元)

担任角色

五、主要获奖情况(主持或主要参与,5项以内)

(一)国家级奖项:

年度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名称

排名

(二)省、部级奖项:

年度

获奖项目名称

授予单位

排名

六、论文和编著(10项以内)

发表时间

题目

发表刊物/出版社

排名

是否SCI收录

期刊影响因子

七、专利情况(5项以内)

年度

专利名称

授予国家

专利所有者

专利号

八、国内(外)学术团体、学术刊物任职情况(5项以内)

起止时间

学术团体/刊物名称

职务

九、学术荣誉称号及其他奖励情况(5项以内)

年度

荣誉称号名称

授予单位

申请人是否有健全的保险、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如果无请说明。

申请人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流动的情形,如果有,请列出。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每年在琼工作时间累积不少于6个月。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5年以上工作协议、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科研课题项目等材料)本单位已认真审核,均真实、准确、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厅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委人才发展局

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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