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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导师库首批导师名单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8〕26号

各市教育局、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各高职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鲁人组发〔2018〕24号),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的榜样教导和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发广大职业院校学生学习工匠精神、提高文化修养、学练技术技能、争当齐鲁工匠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厅组织开展了“职业教育培育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导师库”师资推荐遴选工作。在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市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我厅研究确定戚文敏等42名行业企业劳模工匠入选首批“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导师库”,现予公布。

  入选导师库的劳模工匠要珍惜荣誉,站在时代前列,不断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开发新工艺、创造新发明;要充分发挥自身技能专长,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做好“传帮带”工作,引领更多职业院校学生践行劳模和工匠精神;要主动走进职业院校,通过主题报告、讲座、与学生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讲述成长故事,分享求学求艺经历,诠释工匠精神,为学生解疑答惑,引导和激励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职业认同,树立职业信心,提升职业素养,培育更多爱岗敬业、崇尚品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追求卓越,具有高超技艺技能的“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发挥入选导师库的劳模工匠优势,主动吸收劳模工匠加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匠文化研究与决策咨询智库,共同制定“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标准,全面参与“齐鲁工匠后备人才”的遴选培育、监督指导和跟踪服务,为广大学生提高修养、学习技术、提升技能、实施创新提供支持,锤炼出更多的“齐鲁工匠”。

  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积极主动联系对接入选导师库的劳模工匠,通过开展“劳模和工匠精神大讲堂”等活动,厚植培育劳模和工匠精神的生长土壤,不断提高劳模和工匠精神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为培养更多高素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更好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各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市范围的大讲堂;各职业院校每学期要组织大讲堂活动不少于3场,全程录音录像并制成学习宣传资料光盘,于每年7月、12月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我厅将组织遴选优秀讲堂,在全省职业院校中进行推广。

  “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厅将在完善激励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考核等方面加大管理与保障力度,推动入选导师库的劳模工匠在传承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劳模和工匠精神成为引领我省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的时代强音。

  附件: 附件 山东省首批“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导师库”人员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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