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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教高函〔2019〕10号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部2019年将认定800门左右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2019年认定课程的范围为:截至2019年7月31日,高等学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包括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施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12月31日;此前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8年8月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二、课程要求

(一)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运行。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二)课程教学设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等要求,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注重学生批判思维、合作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的培育,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程内容规范完整,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内容更新和完善及时。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五)应用效果与影响。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能较好地应用,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在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

(六)课程平台支持服务。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上线课程的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三、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和推荐程序。

各高校向我厅进行申报,高等教育处和职业教育处分别受理省属本科高校课程和高等职业院校课程。我省向教育部申报、推荐名额为38个,其中专科高职课程数量不超过30%。

我厅将组织人员对申报课程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课程相关信息是否真实等;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课程的学术水平、教学设计、内容与质量、课程应用效果、平台支持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我省推荐课程名单,向教育部推荐。

申报材料审核、推荐及教育部公示、认定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将终止该课程本次认定工作,并对相应学校今后其他项目的申报行为进行限制。

(二)申报和推荐组织工作。

高校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课程要求,组织对本校建设或牵头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评价遴选,择优申报。要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网上无法显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申报、推荐。

在多个平台开设的课程须选择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课程团队在线教学服务好、在线教学效果好的一个主要平台申报。多个平台的有关数据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4)。

与高校合作的各课程平台单位积极配合本次认定工作,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数据,并为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课程运行安全顺畅。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函报材料与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

1.函报材料。各高校于 2019年 8月15日前,将认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一式1份、每门课程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2)一式5份、申报课程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我厅。同时,本科高校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高等教育处邮箱,高等职业院校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职业教育处邮箱。

2.网上填报。我厅组织专家审核高校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课程的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课程相关信息是否真实等,按推荐程序确定我省推荐课程名单,并组织相关高校登录“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www.chinaooc.com.cn)”,网上填报申报材料。填报完成后,高校将“工作网”平台打印生成的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书(附件2),与附件材料一起按每门课程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

四、认定后管理

对于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无论是已面向社会开放的课程,还是仅向高校开放的学分课,均须继续建设与完善,自认定结果公布始面向社会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继续对课程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在经费、人员和其他方面予以投入和支持。教育部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五、申报推荐工作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张文玉、刘晓文,联系电话:0531—81916679、81916530,电子信箱:gaojiaochu@shandong.cn。

职业教育处:

联系人:赵朝晖、王志刚,联系电话:0531—81916551,电子邮箱zjc03@shandong.cn。

(二)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秀芹,电话:010—58581673,电子邮箱:zhangxq@crct.edu.cn。



附件:

1. 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2019年).doc

2. 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9年).doc

3. 高校申报课程汇总表(2019年).doc

4. 课程数据信息表(2019年).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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