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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

鲁教民函〔2021〕13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9号),现将2021年山东省开设学历继续教育高校名单(见附件)、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汇总备案结果(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xjy.moe.edu.cn)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和全国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将以备案的专业、专业点等数据作为招生管理服务的依据。各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备案的招生专业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跨省招生的专业按照拟招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执行。

二、各有关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科学设置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合理控制招生规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丰富教学资源,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为学生提供高水平教学服务,推动学历继续教育内涵发展,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2021年山东省开设学历继续教育高校名单.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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