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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中期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期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期限 

  (一)第三批立项建设的31个中心均应参加本次评估,名单详见附件1。对参评名单有异议的,由依托高校于4月15日前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请。 

  (二)评估期从立项之日至2022年3月31日,中心所列的所有成果须在评估期内获得。 

  二、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分为专家评议和现场核察两个阶段进行。 

  (一)专家评议。由专家对中心工作绩效进行评议。 

  (二)现场核察。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抽取部分中心进行实地核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评估材料需提供《福建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报告》(附件2)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盖章后PDF版),大小应控制在100M以内,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有关要求 

  1.请有关高校精心组织、认真指导中心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确保评估材料内容全面、真实、准确且不涉密。 

  2.报告内容及佐证材料应不涉密,由学校保密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四、其他事项 

  请于5月5日前将本校评估材料发送至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邮箱jytpgzx@fjsjyt.cn。逾期未报送评估材料、无故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中心,将视同放弃本次评估,评估结果为最低档次。 

  联系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秦敏燕(0591-87091202) 

  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林希彦(0591-8709152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 

  邮编:350003 

  附件:1.第三批福建省协同创新中心参评名单 

  2.福建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报告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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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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