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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筹组全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晋教职成函〔2022〕13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新一届全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重组改革,经研究,确定了各教指委(专委会)筹组牵头院校,现予公布,并就筹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委员会组成

1.教学指导委员会。基本对接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专业大类,重新组建或新建22个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指委及其筹组牵头院校名单见附件1。

2.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我省职业教育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重新组建或新建16个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委会及其筹组牵头院校名单见附件2。

二、委员推荐条件

各教指委(专委会)委员在全省各市、各职业院校自愿推荐基础上产生。

1.各市汇总推荐市属中职学校人选,每市推荐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人;各本科职业大学、国家和省级“双高”项目学校每校推荐总额不超过15人;其他高等职业学校每校推荐总额不超过10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推荐不超过5人。各市、各职业院校推荐同一教指委(专委会)委员不超过3人。各市、各职业院校推荐同一专家可担任不超过2个教指委或专委会委员。

2.本届(2020-2024年)全国行指委(教指委)中山西省院校委员可直接列为相应省教指委(专委会)委员,不占各市和学校推荐名额。鼓励各市、各职业院校推荐符合条件的行政部门、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特别是省内龙头企业专家参与教指委(专委会)工作。

3.教指委(专委会)委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职业教育事业,坚持原则,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

(3)优先推荐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级优秀教材奖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等。

(4)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能够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承担并协调本单位及有关方面力量承担行指委工作任务。

(5)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委员在行指委的工作,能够提供必要条件保障。

3.请各市、高职学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填写《山西省职业教育教指委(专委会)委员人选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3月11日前报送纸质表格一式一份,与电子版表格一起分别发送至各教指委牵头院校。联系方式见附件3。

三、筹组工作安排

1.各教指委(专委会)牵头院校成立筹备组,分别组织各教指委(专委会)委员推荐、工作机构筹建和相关文件起草工作。

2.各教指委(专委会)牵头院校收集汇总各市、各职业学校院校推荐的委员,报省教育厅确定新一届教指委(专委会)名单。原则上各教指委(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委员若干,秘书长1人。教指委总人数不超过30人,专委会委员人数不超过25人,其中应有若干名行业企业专家委员(不超过5人)。

3.各教指委(专委会)牵头院校制订(修订)组织章程,章程内容应包括:总则、职责任务、组织机构、委员权利义务、工作规范、运行规程等。请各筹备组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章程草案报我厅职成处,邮箱:zcc@sxedc.com。筹备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报请省教育厅批准后召开。

4.筹备举行全省职业教育教指委(专委会)成立大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牵头院校名单

2.山西省职业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其牵头院校名单

3.委员推荐表

4.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5.各教指委(专委会)牵头院校联系方式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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