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兴通讯杯”2017年全国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
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本科教育教学研究、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加强电子信息类专业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给广大青年教师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鼓励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从2017年起,举办“全国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中兴通讯杯)”(以下简称竞赛)。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赛组织
第一条 竞赛主办单位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相关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秘书处,负责竞赛日常事务。教指委可以根据需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竞赛组委会的工作和竞赛过程的程序公正性。竞赛协办单位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人民邮电出版社。
第二条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预赛分赛区进行,各分赛区按照统一的竞赛规则和工作方案进行网络评审。各分赛区应在决赛之前至少一个月结束预赛,并向竞赛组委会提出参加决赛的人选。
第三条 决赛由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聘请全国知名电子信息类教学名师、专家担任评委,评委遵循回避制(同一学校的参赛教师和评委不在同一组),日常事务由竞赛秘书组负责。根据参加决赛人数,决赛可分组进行,每组评委人数原则上均为5-7人。
二、竞赛内容
第四条 竞赛课程包括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参考《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电子信息专业类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体系建议中专业知识内容) 。参赛教师应准备参赛课程3个知识点的教案和授课录像(每个单元授课录像时长20分钟,应包括1-2段微课),授课教案和录像在竞赛网站上提交。
第五条 竞赛决赛时的具体内容由参赛教师在所提交教案中抽签决定,讲课时间为20分钟,可以使用平时讲课的各种教学手段和方法,须包括1-2段微课。
三、竞赛办法
第六条 评委对每位参赛教师独立打分,签名后将评分表提交组委会。另外,可以由部分观摩教师参与评分,组委会根据所有评委提交的结果和观摩教师评分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加权取平均值,再分组排序确定最后评比结果。
第七条 决赛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数为特等奖1名(可以空缺),预赛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决赛与预赛获奖名额根据参赛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第八条 决赛和预赛获奖教师将由教指委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制作。
第九条 竞赛组委会可以在竞赛相关网站上宣传参赛教师的竞赛教案和录像。
四、参赛要求
第十条 参赛教师必须为在职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以具体通知规定的时间计算办法为准(1972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
第十一条 参赛教师原则上至少主讲过参赛课程1轮以上。
第十二条 竞赛授课须用普通话讲授。
第十三条 参赛教师应填写《参赛选手推荐表》,并需由教师所在高校推荐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照通知要求递交到竞赛网站,由组委会对参赛资格进行审定。
五、其他
第十四条 本方案经竞赛组委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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