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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十六批江西省高校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决定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经委托外省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南昌大学申报的“创建‘1+N学科联盟’地方高校研究生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等3项成果(研究生层次2项、本科层次1项)为第十六批江西省高校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南昌大学申报的“全过程‘学术浸润法’在应用经济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探索与实践”等131项成果(研究生层次30项、本科层次59项、专科层次42项)为第十六批江西省高校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南昌大学申报的“‘双一流’战略下新闻传播学科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实践”等248项成果(研究生层次41项、本科层次125项、专科层次82项)为第十六批江西省高校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奖名单见附件),现对以上省级教学成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省高校认真学习、借鉴和应用获奖成果,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十六批江西省高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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