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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公示及定点修改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各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保证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决定开展高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公示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主要范围

(一)各校各专业在“江西省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平台”中填报的所有数据、信息;

(二)参加2018年江西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所有专业在百度云盘(或各教指委自行约定的支撑材料存储介质)上传的相关材料。

二、核查的主要内容

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

三、工作安排

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1日为数据材料公示核查期,包括学校和教指委组织核查、专业点反馈、教指委会议研究确认、专指委审定、定点修改、公示等环节。

(一)数据材料核查

1.专指委核查。专指委秘书处通过系统自检,核查状态数据填报情况,对存在逻辑错误的情况,发有关教指委和专业点,由专业点在修改阶段进行定点修改。

2.高校核查。各高校组成核查工作组,负责对本校整体数据、以及参评专业填报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认定(网址:http://zypt.jxedu.gov.cn/jxsdb/,用学校账号、密码进入)。核查出有问题需澄清的数据和材料,填写问题清单(附件1),反馈至本校各专业点,专业点对问题清单(附件1)逐一研究并确认结果,提交学校核查小组。学校核查小组8月15日之前汇总本校问题清单(附件1),分发至相应的教指委研究确定。各高校于8月31日前,将《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核查确认书》(附件5)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厅备案。

3.教指委核查。各教指委组织专家对本专业类填报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等进行核查。

(1)按照“共同参与、共同可接受”原则,制定本专业(类)数据材料核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规程、仲裁小组成员和时间进度等。仲裁小组成员建议主要由教指委正、副主任委员担任。

(2)教指委组织人员登录公示系统(网址:http://zypt.jxedu.gov.cn/jxsdb/pubfiles/gongshi2018/)核查有效参评数据和材料情况。对查出需专业点修改、删除或提供证明的数据和材料,填写问题清单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目录(附件2、3),发给教指委秘书,教指委审核后转发给对应的专业点进行确认;收到问题清单的专业点负责人针对附件3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对问题清单(附件2)逐一研究并确认结果,将确认结果的问题清单反馈给教指委。教指委8月中旬完成问题清单(含附件1、2)收集工作后,召开本教指委全体大会,按照“充分协商、民主决策”的原则,对问题清单进行研究处理。对仍有争议的问题,提交教指委仲裁小组仲裁决定。

核查工作期间,各专业要关注网盘分享内容是否能正常访问,一旦发现被误判屏蔽,需及时重新分享。系统已开放网盘链接维护功能,具体位置在专业信息采集表1.1后面的“维护网盘分享链接”。

为提高核查阶段工作效率,原则上“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数据,认定为无效数据,并在问题清单中统一标记为“删除”。

(3)教指委对问题清单形成明确核查意见并汇总,填写确认书(附件4),并撰写教指委核查阶段工作报告。以上材料电子稿或扫描件(以“教指委+专业名称”命名)、纸质稿于2018年8月31日17:00之前提交专指委秘书处(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数据材料定点修改

2018年9月5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专指委会议,听取并审议教指委关于核查工作的报告,审定问题清单修改意见、教指委集中定点修改申请等。

9月8-16日左右(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实施定点修改。系统有限开放,教指委组织本专业(类)参评专业,依据问题清单在评价系统上实施定点修改。不在问题清单内的内容不得进行修改,违反者将以数据不实进行删除处理,并报省教育厅。

定点修改可以选择采取分散或教指委集中定点修改两种方式。

一是分散方式。各专业对照清单进行修改,对“建议栏”中要求“提供证明”的,要根据教指委提供的证明材料目录,将证明材料以扫描形式上传到专业信息填报系统中分享的网盘,或按教指委要求提供信息存储介质。数据修改后,应再次使用检查功能进行自检,以确保无误。系统会自动记录此期间的全部变更信息,定点修改结束后将公示变更信息,接受监督。

二是集中方式。教指委组织专门人员对照清单集中定点修改公示系统中的材料(仅对有关数据进行修改或标记无效,不能进行删除或新增)。教指委委员对整个修订过程进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复核公示阶段提出质疑和复议要求。

教指委如需采取集中定点修改方式,请按照“共同参与、共同可接受”原则,在教指委内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工作方案,于2018年9月5日17:00前向省教育厅和专指委提交由正、副主任委员签字的正式申请和工作方案。

(三)公示

9月17日左右,定点修改后的材料将在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http://zypt.jxedu.gov.cn/jxsdb/

pubfiles/gongshi2018/)专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周,各高校和教指委同时对各参评专业(类)数据修订情况进行复核。公示期间,省教育厅和专指委接受社会各界实名举报或质疑。质疑材料格式按附件6填写,并在公示期内,扫描件和纸质稿发专指委秘书处,逾期不再接受(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结束后,专指委秘书处汇总举报或质疑意见,反馈给各教指委。教指委仲裁组对质疑材料进行裁定,并将裁定结果报专指委备案。专指委按照裁定结果统一从系统后台进行修正。若查实数据材料造假的,将依据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江西省高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上填报的数据材料,是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和新设专业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校和教指委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数据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此次数据核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晓春,电话:0791-86765171;

叶庆华,电话:0791-83969097;

王 珊,电话:0791-83969103。

材料邮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111室;邮编:330038;收件人:赖晓春。

电子邮箱:7159058@qq.com

附件:1.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和材料需澄清问题清单(高校核查用)

2.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和材料需澄清问题清单(教指委核查用)

3.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证明材料清单

4.教指委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核查清单确认书

5.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核查确认书

6.质疑材料格式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附件

教指委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核查清单确认书


附件

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核查确认书


附件

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和材料需澄清问题清单(高校核查用)


附件

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

质疑材料格式


附件

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定量、定性指标数据和材料需澄清问题清单(教指委核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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