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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职业院校课程思政教学典型案例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院校课程思政教学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266号)要求,经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核,拟确定194个课程思政教学典型案例。现对拟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223日至122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传真:024-86896319 

  通信地址: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附件: 

  1.辽宁省2021年高职院校课程思政教学典型案例拟确定名单

  2.辽宁省2021年中职学校课程思政教学典型案例拟确定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11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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