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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的意见》和做好2021年度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报的工作要求,经高校申报推荐、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核、网上公示等程序,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共同研究同意,确定立项厦门大学冯海燕《新时代重大主题报道的融媒体叙事策略研究》等100项2021年度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现将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 

  各高校党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升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水平,深入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要改进和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将本项目等同于省社科规划项目,纳入教师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等方面。各课题负责人和成员要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研究全过程,以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为目标,深入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形成一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本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建设周期为2年,2023年11月1日前由项目依托单位统一申请结项。项目结项时成果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在中央三报一刊、《福建日报》上至少发表1篇,或在地市级以上主要媒体上至少发表2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或在本科高校学报至少发表2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成果获地厅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或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三等奖(含)以上;研究报告被省厅级(含)以上部门采用或入选省厅级(含)以上信息刊物。 

  申请结项材料包括《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项目成果(结项成果应与申请书中填写的论证设计与预期成果一致),由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结项报告书》封面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我委思政处。我委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成果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并反馈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 

  联系人:兰岚,电话:0591-87091525。 

  附件:1.2021年度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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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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