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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双高校、专业群拟立项建设名单公示

聚焦职教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鄂教职成〔2021〕1号),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29所高职院校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84个专业群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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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到:


凡确认《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省域高水平专业群”任务的学校均可申报参与省级双高计划。


各院校申报高水平职业院校可同时申报高水平专业群,也可只申报高水平专业群。


已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学校直接列入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有关建设方案按照原方案执行,无需重复申报,本次只需申报新的高水平专业群即可。


每所高职申报高水平专业群不超过两个(国家优质高职可申报不超过3个),每个专业群包含3-5个专业,原则上每个专业群须包含一个已验收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示范、品牌、特色或骨干专业。


学校对照重点任务要求,统筹财政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自主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各市州举办的高职院校方案,需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所属职业院校直接上报,其他职业院校由举办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


省级双高计划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立项建设学校按照备案同意的申报书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建设期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并重新调整分档,对有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混乱、绩效目标偏离较大、违法违规等现象的学校,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并适时替补。建设期满,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终期评估验收,对验收通过的立项建设学校,认定为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


对列入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学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中按照分档予以一定额度资金支持。


学校举办单位应确保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等按申报书建设方案足额落实到位。立项建设学校要积极争取各方面政策、资金等支持,积极吸纳企业等各方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加强经费管理。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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