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21〕45号)要求,根据学校推荐、第三方评议、专家会议评审和现场答辩综合成绩评定,并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共遴选出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类特等奖5项、一等奖15项、二等奖30项;研究生教育类特等奖2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2项。现将拟授奖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按学校名称排序)。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我厅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天锡
联系电话:0951—5559089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
邮政编码:750021
电子信箱:gjcWtx@163.com
附件:2021年宁夏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项目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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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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