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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各本科高校:
  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引导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建立并完善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在全面总结2015年、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我厅决定继续开展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二、报送内容
  1.推荐教指委委员
  根据《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成立25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各校每个参评专业推荐一名教指委委员,填写附件3的相应表格。推荐条件请参阅《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见附件1)。
  2.填报参评专业、停办或停招专业
  对照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情况表(见附件2)的要求,符合截止2017年7月已有三届毕业生的专业均需参评,请各校筛选本校需参评专业,填写附件3的相应表格。停办或停招专业可不参评,学校需正式行文,并填写附件4。
  三、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和参评专业的报送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于5月26日前将一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寄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并将电子稿(请在文件名前加上学校名称)发至 370989212@qq.com和151483433@qq.com。
  联系人:赖晓春,联系电话:0791-86765171。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高教处,邮编:330038。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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